考試院
・考試院為減輕特定族群負擔,針對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提供考試及格證書規費的免徵或溢繳退費服務。申請人需檢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填妥申請表後郵寄至考試院考選處第二科辦理。此項福利旨在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技人員考試法的立法意旨,照顧弱勢族群。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通過公務人員考試,且符合以下任一身分: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且符合以下任一身分:身心障礙人員、原住民族、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
・考試及格證書規費免徵:依證書種類免徵 100 元或 500 元
・考試及格證書規費溢繳退費:依實際溢繳金額退還
・申請方式:申請人可於本網頁下載列印申請表(請以 A4 規格列印),填妥申請表後,檢齊附件,掛號郵寄至考試院辦理。亦可附回郵信封或以傳真方式向考試院索取申請表
・注意事項:繳費金額中之銀行代收銷帳手續費,非考試院規費,無法退還
最高500元
申請表(依申請類別擇一填寫:公務人員免徵及退費申請表、專技人員免徵及退費申請表、重複繳費退費申請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有效期限內之退費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於證明文件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擇一提供:/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或核定公文影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原住民個人戶籍謄本正本(2 年內)或電子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核定公文影本、存摺封面影本(申請退費者需提供)
電話:(02)82366211|地址:116 臺北巿文山區試院路 1 號 考試院考選處第二科收
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重複繳費退費的聯絡電話為 (02) 8236-6179,郵寄地址為考試院秘書處出納科收。公務人員/專技人員免徵及退費申請表附件中的查詢電話為 (02) 82366212,與網頁本文的 (02)82366211 略有不同。
資料來源:https://mycert.exam.gov.tw/cer/apply/proj_ecertificate/Direction_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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