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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台東造聚行動獎勵計畫

財經金融 臺東縣 期限 2026-11-13

【主辦單位】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內容簡介】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推出「2026台東造聚行動獎勵計畫」,鼓勵關心地方的社區、社群與行動者,從生活經驗與公共議題出發,提出具體可行的行動方案,將想法轉化為改變地方的實踐力量。本計畫以「在地參與、青年賦權、跨域協力」為核心,分為「生活行動組」與「跨域共創組」,分別提供每案最高 10 萬元及 30 萬元的獎勵金。申請對象包含依法設立登記之組織、公司行號,以及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可以個人或組隊方式提出申請。提案內容需貼近在地文化與真實需求,並於台東縣內實施。申請期間為 2026/04/24 至 2026/05/25。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法設立登記之組織(如社區發展協會、人民團體、民間團體、基金會,不含政治團體);工作室、公司或商號等依法登記之單位;年滿 18 歲之中華民國國民,得以個人或組隊方式提出申請,並推派 1 人為代表人
・生活行動組獎勵金:每案上限 100,000 元
・跨域共創組獎勵金:每案上限 300,000 元
・申請方式: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指定地址,電子檔寄至 [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申請 2026 台東造聚行動獎勵計畫—○○○(提案單位全銜)」
・重要時間點:執行期間核定日起至 2026/11/13 止。審查結果將於文化處「台東藝文平台」官網公告,並以公文書面通知
・注意事項:本案免自籌款。每一申請單位限提 1 案;主要提案人不得身兼他案主要成員。獎勵金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18 至 35 歲青年提案將優先擇優獎勵。計畫實施內容需於台東縣內。獎勵金為經常門費用,不得支用於硬體建置費用(資本門)。受獎單位應配合參與社造成果展現、輔導訪視、課程、交流等活動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元

【期間】

申請:2026/04/24 ~ 2026/05/25;活動:核定日起至 2026/11/13

【應備文件】

公文、計畫書(以 10 頁為限,免封面採 A4 直式橫書,雙面印左側訂)、證明文件(團體立案登記證書+理事長當選證書影本 / 公司稅務證明 / 個人證明資料,擇一提供)、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第 2 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申請人聲明書、具有經驗或實績證明(若有)、合作同意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若有)、上述之計畫相關資料之電子檔、個資同意書、申請表

【聯絡方式】

電話:089-342405、089-320378*510(文化處藝文推廣科-陳小姐)|地址:950 台東市中山路 276 號(台東縣政府收發室收)

【注意事項】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的聯絡地址為 950224 臺東縣臺東市南京路 25 號,但申請文件收件地址為 950 台東市中山路 276 號。附件中包含多個範本文件,已依規則排除通用行政樣板,僅保留實際要求提交的文件名稱。計畫名稱中的「2026」為西元年份,但標題依規定轉換為民國年「115年度」。

資料來源:https://culture.taitung.gov.tw/news/20260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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