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為支持影視內容製作者於疫後提升創作量能並協助資金媒合,推出疫後影視產業振興計畫,補助影視事業製作電視類劇集(含動畫)之前導片拍攝。申請對象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電視節目製作業,動畫節目類型則可由動畫影片製作業申請。本計畫旨在鼓勵影視產業發展,申請者需具備完整劇本,透過線上申請並交付相關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應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電視事業、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或電視節目製作業;節目類型為動畫者,得為動畫影片製作業;申請案為具備完整劇本之劇集(含動畫)之前導片拍攝
・製作前導片拍攝補助:金額未載明
・申請方式:會員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計畫書等附件格式word檔可至本部網站下載 (https://www.moc.gov.tw/webarticle_152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