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鼓勵國內大學院校博、碩士生投入傳統藝術研究,特設此獎助計畫。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論文主題符合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或臺灣音樂研究範圍,並於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口試者,皆可提出申請。博士論文每名最高可獲 150,000 元,碩士論文每名最高 100,000 元。本獎助每二年辦理一次,自 2027 年起之偶數年受理申請,申請人需透過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填寫資料並郵寄紙本申請單。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本要點第三點所列獎助研究範圍之國內各大學院校博士、碩士學位論文;申請之博士、碩士論文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為限。針對 2027 年度申請,論文口試通過日期可為 2023/08/01 ~ 2025/08/31;申請者如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填寫事前揭露表
・不可申請:申請期間任職於本中心者(含編制內人員、臨時人員及勞務委外廠商派駐於本中心之員工);同一論文重複申請本獎助;同一論文已獲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及其他政府機關(構)之獎助;論文未取得學位或其學位事後遭撤銷者;受獎助人不得再將同一論文向文化部及所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文化內容策進院及其他政府機關(構)申請獎補助
・博士論文獎助:每名最高 150,000 元
・碩士論文獎助:每名最高 100,000 元
・獎助名額:博士論文特優 1 名、優等不超過 2 名;碩士論文特優 1 名、優等不超過 5 名(實際名額得依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調整,並得從缺)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並列印紙本申請單簽章後郵寄至本中心
・重要時間點:本獎助每二年辦理一次,自 2027 年起之偶數年受理申請;評審作業於受理年度進行,結果以書面通知並公告於本中心網站與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注意事項:申請文件不予退還;受獎助論文著作權歸原著者所有,但需同意無償授權本中心及文化部利用;受獎助人需保證著作係自行創作,未侵害他人權益,且已依法取得學位;獲獎勵者經查證抄襲或學位資格被取消,將撤銷獎勵並追回獎勵金;受獎助人如有違反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本中心得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受獎助論文應同意於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立即公開電子全文;後續出版或發表時,應註明獲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通過評審之申請人應於本中心書面通知指定期限內,檢送授權書、收據、論文著作一冊及電子檔(含WORD及PDF格式且不加任何浮水印)、提供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公開電子全文之相關證明一份至本中心申請撥付獎助金
最高150,000元
2027/07/01 ~ 2027/08/31
學位證書電子檔、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博碩士論文電子檔、得附送其他已發表之論文電子檔供參考、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測系統(例如:SYMSKAN、Turnitin或快刀等其他同質性著作原創性或文獻相似度比對系統)檢測結果報告頁電子檔、公務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電子檔、中文提要(以外文撰寫者需檢附)
文案未提供本獎助的聯絡電話、地址及服務時間。申請期間為受理年度的 7/1 ~ 8/31,首次受理年度為 2027 年。論文完成時間限制為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但 2027 年度有特別放寬的論文口試通過日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