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出 115 年度 300 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並提供租屋族及房屋所有權人相關租稅優惠。租屋族可申報綜合所得稅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 18 萬元。房屋所有權人若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者,可享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 萬 5,000 元免稅額度,以及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方式包含線上、郵寄或臨櫃辦理,符合資格的舊案��會自動帶入。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針對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屋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
・不可申請:針對租屋族申報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申報適用稅率在 20 % 以上者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金額未於本告知單中列出,請參考線上試算
・租屋族綜合所得稅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上限 180,000 元
・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度: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 15,000 元
・公益出租人房屋稅率:同自住住家用稅率 1.2 %
・公益出租人地價稅率:適用稅率 2 ‰(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nlma.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郵寄申請(郵寄至租賃房屋所在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臨櫃申請(至租賃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舊案帶入申請(114年度核定戶且於114年8月至12月間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或114年9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申請並經審查合格者,系統將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舊案帶入作業及審查需要時間,115年的租金補貼可能會有較晚入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