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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及房屋稅

財經金融 新北市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北市政府提供公益出租人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符合資格的公益出租人,其出租房屋的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此優惠適用於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的有效期間內。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
・地價稅及房屋稅優惠: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聯絡方式】

電話:(02)2960-3456 或 1999 (新北市專用)|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30 13:30~17:30 (國定假日除外)

【注意事項】

本頁面為法規條文,非實際申請頁面。福利內容為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實際申請辦法及認定標準需另洽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因屬常態性法規優惠。

資料來源:https://web.law.ntpc.gov.tw/Scripts/FLAWDOC01.aspx?fcode=C0030110&fl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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