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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客家委員會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中區初賽行政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新竹市 期限 2025-11-0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客家委員會、彰化縣政府

【內容簡介】

・客家委員會與彰化縣政府共同舉辦「114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中區初賽」,旨在透過客語歌唱、口說藝術及戲劇表演,推廣校園客語教學並傳承客家文化。本競賽開放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的中小學參與。為鼓勵學校參與,主辦單位將核撥行政費用,依參賽類別及隊數,每組可獲得 2,500 元至 14,500 元不等的補助。此外,參賽學生及老師可獲參賽獎及獎狀,表現優異者還有嘉獎或記功。學校需於 2025/09/12 前完成線上報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校位於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或雲林縣;各校各類各組至多以 1 隊參賽為限;客語歌唱表演類參賽學生以 20 人以內為限(不含指揮、伴奏),伴奏以 3 人為限;客語口說藝術類參賽學生以 5 人以內為限;客語戲劇類參賽學生以 20 人以內為限;表演內容應鼓勵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行為;所應用之音樂應取得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上映及重製之授權;報名表線上送出於各區召開領隊會議後,不得再提人員變更;參賽人員應準時報到,並於當日活動開始前 10 分鐘就座;參賽教師及學生均須攜帶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或學校開立統一證明文件,選手在學證明名錄)以備查驗;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本會攝錄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公開播送、網路公開傳輸、公開上映、重製及其他非營利之用;各參賽學校應於報名參賽時檢附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
・不可申請:抄襲他人作品,經檢舉屬實者(將撤銷所有獎項);呼號 3 次未到,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不能參賽者(以棄權論);經查驗證件不符規定,且於 1 小時內無法補繳驗正者(取消參賽資格);已上臺演唱或演奏,經查驗證件不符規定者(由評審會商後酌減該團隊總分);客語歌唱表演類以伴唱帶伴奏者;客語戲劇類之配樂,有歌詞配唱情形者(總序位加 5);比賽時出現不符合參賽資格(非參賽學生)之表演者或站在舞臺者(以人輔助道具或站在表演後臺),每增加 1 人總序位加 1(客語歌唱表演類之幼兒園組,同意 1 位指導老師站在臺下前方輔助學生動作表演部分除外);參賽隊員上臺時,穿著學校制服、校服、或足以辨別校名之服裝,亦不可口頭表明縣市名稱、就讀學校、姓名或隊名者(不予計分);各類比賽之參賽者,以預為錄音的方式替代或輔助現場表演之形式者(視同棄權,不予計分)
・客語口說藝術類行政費用補助:各校各類第 1 組 2,5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1,250 元
・客語歌唱表演類行政費用補助:各校各類第 1 組 10,0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5,000 元
・客語戲劇類行政費用補助:各校各類第 1 組 14,5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7,250 元
・參賽獎:每位學生及老師 1 份
・獎狀:特優、優等、甲等隊伍,以及總決賽第 1 名至第 5 名隊伍之學校、領隊、指導老師及學生
・嘉獎:初賽特優嘉獎 2 次、優等嘉獎 1 次;總決賽第 2、3 名嘉獎 2 次、第 4、5 名嘉獎 1 次
・記功:總決賽第 1 名記功 1 次
・申請方式:線上報名(報名網站及相關操作教學將另案通知),並將行政費補助領據、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於競賽當日或比賽結束後,檢送至各區初賽承辦學校
・重要時間點:領隊會議時間為 2025/10/14 下午 13:30 ~ 16:00;各分區初賽特優隊伍於比賽結果公布後一週內由系統自動轉至總決賽賽程;申訴事件應於該項比賽成績公布後 1 小時內提出
・注意事項:比賽所需服裝、道具或樂器等相關器材請自行準備;音響、麥克風等由承辦學校提供,不得自行配置;報名表線上送出於各區召開領隊會議後,不得再提人員變更;請隨時注意報名網站之公告;參賽團隊應服從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由指導老師以書面向承辦學校提出;本次競賽無開幕典禮;各隊請於 8:00 開始檢錄,8:30 開始比賽;下午賽程於 13:00 開始(12:30 開始檢錄);承辦單位不提供餐飲代訂代收服務;競賽場地不開放家長及選手進入參觀,僅開放休息區即時轉播;各競賽場結束頒獎時,請各隊伍派一位代表上台領獎,如要拍照合影,請待全部獎項頒發完畢後再行上台拍照;開放教室提供家長休息及用餐,用餐完畢與離開前,請帶走個人物品,協助環境整理;其餘未盡事宜,請隨時參閱客家藝文競賽中區初賽網站或群組通知

【金額/折扣】

最高14,5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5/09/12;活動:2025/11/01

【應備文件】

行政費補助領據(需蓋學校關防)、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需蓋學校關防)、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或學校開立統一證明文件,選手在學證明名錄)

【聯絡方式】

電話:彰化縣政府教育處許淑純科員 (04)7531839;花壇國民小學李志賢主任 (04)7862029#502

資料來源:https://school.hakka.gov.tw/Game/public/news_data.aspx?id=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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