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為鼓勵全國中小學參與客家藝文競賽,針對參加 114 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東區初賽的學校提供經費補助。補助項目包含行政費、交通費、住宿費及晚餐代金。行政費依參賽類別及組數提供不同金額,交通費每校單日最高補助 16,000 元。花東地區學校可申請住宿費,平日每間最高 3,500 元,假日最高 4,500 元。此外,也提供 10 月 23 日晚餐代金每人最高 100 元。各項費用需於比賽活動結束一週內,檢附領據及原始憑證向宜蘭縣冬山國民小學辦理核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加客家委員會 114 年度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東區初賽之學校;需於比賽活動結束一週內將領據連同原始憑證寄至冬山國小辦理核銷
・行政費(客語口說藝術類):每校參加 1 組 2,5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1,250 元
・行政費(客語歌唱表演類):每校參加 1 組 10,0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5,000 元
・行政費(客語戲劇類):每校參加 1 組 14,500 元,每增加 1 組增加 7,250 元
・交通費:每校單日最高 16,000 元
・住宿費:限花東地區學校,學生 2 人 1 間,平日每日每間上限 3,500 元;假日每日每間上限 4,500 元
・晚餐代金:限 10 月 23 日晚餐,每人上限 100 元
・申請方式:將領據及原始憑證寄至宜蘭縣冬山鄉冬山國民小學
・注意事項:各校各項費用之收據或發票,抬頭請開立各校名稱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