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高雄市政府
・客家委員會與高雄市政府共同舉辦「114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總決賽」,為鼓勵全國各地學校參與,提供行政費用、交通津貼、住宿費、餐費及獎勵金等多項補助。參賽學校可依據不同類別申請行政費用,並針對遠程參賽師生提供交通、住宿及餐飲補貼,住宿費學生每晚最高 2,250 元、老師每晚最高 4,500 元,餐費晚餐每餐 100 元、早餐每餐 40 元。此外,競賽優勝隊伍還可獲得獎勵金。申請單位需備妥相關領據及清冊,最遲於 2025/12/09 前郵寄或於總決賽當日繳交至承辦學校高雄市獅湖國小。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與客家委員會與高雄市政府共同舉辦之「114年全國中小學客家藝文競賽總決賽」的學校;申請住宿費及餐費者,學校所在地距辦理地點路程 200 公里(車程約 2 小時)以上
・行政費用:客語口說藝術類 1,500 元
・行政費用:客語歌唱表演類 6,000 元
・行政費用:客語戲劇類 8,000 元
・交通津貼:依大眾運輸工具票價計算,請領金額勿逾核定上限
・住宿費:學生每人每晚 2,250 元(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地區提供 12/05 及 12/06 住宿,其餘地區提供 12/05 住宿)
・住宿費:老師每人每晚 4,500 元(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地區提供 12/05 及 12/06 住宿,其餘地區提供 12/05 住宿)
・餐費:晚餐每員每餐 100 元(限距辦理地點路程 200 公里以上地區申請,12/05 及 12/06 晚餐)
・餐費:早餐每員每餐 40 元(限距辦理地點路程 200 公里以上地區申請,12/06 早餐)
・餐費:早餐每員每餐 40 元(限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離島地區申請,12/07 早餐)
・獎勵金:依名次核發,金額由獅湖國小協助填入
・申請方式:郵寄至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總務處出納組,或於總決賽當日繳交報到處工作人員
・注意事項:請領金額勿逾核定上限。搭乘高鐵者請附票根證明
最高8,000元
申請:即日起至 2025/12/09;活動:2025/12/05 ~ 2025/12/07
表演內容授權同意書、行政費用領據、交通津貼領據、交通津貼請領清冊、住宿費領據、住宿費請領清冊、餐費領據、餐費請領清冊、獎勵金領據、獎勵金請領清冊、選手在學證明名錄、賽程籤序對調同意切結書(如適用)
電話:07-3424782#6034|地址:809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後路495號
獎勵金金額未於文案中明確列出,由承辦學校協助填入。交通津貼金額未於文案中明確列出,依核定上限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