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提供獎助學金,鼓勵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及博士等學制學生申請。申請者需具備良好的學業成績,並提供一定期間內的志工服務時數證明。本獎助學金分為「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與「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兩項,申請人可擇一申請。申請時需備妥學生證、成績單、志工服務證明等多項文件,並經由學校初審用印後提交。特定申請者(如清寒優秀學生或志工服務時數折抵者)需額外提供相關證明或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就讀學制為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博士或其他學制學生;需提供申請學年度上、下學期及全學年平均成績;需提供 110/09/01 ~ 111/08/31 期間的志工服務時數證明;需簽署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申請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
・不可申請: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為志工服務時數
・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金額未列
・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資料,經學校初審用印後提交
・申請人可擇優申請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或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其中一項;高中職等無德行成績評等者,請於德行評語欄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應屆畢業學生以畢業年度學業成績申請獎學金時,申請表需經由畢業學校審核用印;領取本會獎學金者,本會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須主動公開支付獎助名單清冊。若不同意公開姓名,可填寫資訊不公開聲明書;申請志工服務時數折抵者,需提供影片上傳連結 QRcode 及影片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當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志工服務時數證明(需有服務單位核章並依序編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困難者證明文件(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申請者必備)、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學習反思和回饋社會想法(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再」申請者必備)、服務心得和獎學金規劃(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申請者選附)、資訊不公開聲明書(不同意公開全名於得獎名單者填寫)、影片上傳連結 QRcode 及影片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申請志工服務時數折抵者必備)
電話:(02)7736-5640|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實際獎助學金金額未在文案中列出。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聯絡電話和地址是教育部獎學基金會的,而非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
資料來源:https://scholarshipinfo.moe.edu.tw/news_content.php?id=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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