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為協助因家庭遭遇急難事故而無力照顧,或無依的兒童少年,提供委託安置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的經濟負擔,依家庭總收入狀況,提供全額、四分之三、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安置費用補助。申請人需經新竹市政府社工員評估後,由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委託市府進行安置。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兒童及少年因家庭遭遇急難事故致雙親及家庭無力照顧;無依之兒童少年;需經新竹市政府社工員評估了解
・兒童少年委託安置費用補助:每人每月安置費用 18,420 元
・列冊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 2 倍者:補助 3/4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 2 倍以上,未達 2.5 倍者:補助 1/2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當年度最低生活費用 2.5 倍以上,未達 3 倍者:補助 1/4
・申請方式:由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委託新竹市政府進行安置,並經市府社工員評估
・注意事項:委託人需負擔兒童少年安置費用,但可依財產及所得收入狀況申請本府補助
18,420元
電話:03-5352386 轉 802、803、804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兒童年福利科)|地址:30041 新竹市中央路 241 號 (4、5 及 8 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3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頁面發布日期為 2017/11/01,但未說明此福利是否仍有效或為常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