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旨在協助經濟困難的家庭。凡家中有未滿 15 歲的子女或孫子女,且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者,每月可為每名符合條件的子女或孫子女申請相當於當年度最低工資十分之一的補助。此津貼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確保兒童基本生活所需。申請資格需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認定標準,但本頁面未詳述具體申請辦法及所需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具備 15 歲以下之子女或孫子女
・子女生活津貼:每一名 15 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
電話:03-5352386|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4、5及8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文案未列出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文案未列出特殊境遇家庭的具體定義或資格條件。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