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推動「社勞政聯合促進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就業服務計畫」,旨在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成員穩定就業並累積資產。本計畫提供多項補助,包含幼兒托育、課後安親及求職就業交通費,其中托育與安親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 3,000 元,交通費每人每月最高 1,500 元。此外,計畫也鼓勵參與者每月定期儲蓄 1,000 至 3,000 元,期滿後政府將提供相對提撥款,協助家庭累積資產。申請者需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經評估有就業服務需求,且需檢附相關就業或訓練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評估有就業服務需求者;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成員;有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者(適用於托育、安親、交通費補助);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者(適用於儲蓄相對提撥)
・不可申請: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期間就業中斷或離職者;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期間帳戶內有非儲蓄相關金額存入者;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期間中途自願退出者;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期間戶籍遷至外縣市者;參與就業儲蓄獎勵方案期間提供資訊有隱瞞或不當情事者
・幼兒托育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採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課後安親補助:每名兒童每月最高補助 3,000 元,採實報實銷(若領有政府其他同性質補助,僅補助其自付差額)
・求職/就業交通費補助: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1,500 元,採實報實銷
・求職/就業交通費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5 公里以上至未滿 30 公里,每趟最高補助 200 元
・求職/就業交通費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30 公里以上至未滿 70 公里,每趟最高補助 400 元
・求職/就業交通費補助:工作地與住所單程距離 70 公里以上,每趟最高補助 500 元
・儲蓄相對提撥:每月定期儲蓄 1,000 元、2,000 元或 3,000 元,計畫期滿經審核結算後,政府將提供相對提撥款(不含利息)
・申請方式:申請人可採臨櫃或通訊方式將資料寄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申請,亦可親自至本府社會處辦理
・注意事項:參與儲蓄相對提撥計畫者,所提供之帳戶於參加期間僅供本方案儲蓄使用,不可存入其他非儲蓄款項且不得提領
最高3,000元
申請書及領據、勞保局勞保明細或雇主開立之在職證明(須加蓋公司負責人大小章)或職業訓練相關證明、公共托育補助、準公共保母或托嬰中心繳費證明或契約書影本(須加蓋機構章及負責人印章)(適用於幼兒托育補助)、國中/小課後安親費用收據影本(需加蓋申請人私章)或立案安親機構或業者費用收據或繳費證明(需加蓋機構章及負責人印章)(適用於課後安親補助)、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就業轉介單、求職紀錄證明或社勞政聯合會談評估表或就業中心開立之推介卡、諮詢紀錄表、資產累積提(使)用計畫書(適用於儲蓄相對提撥)、資產累積切結書(適用於儲蓄相對提撥)
電話:05-5522560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儲蓄相對提撥計畫的政府相對提撥款金額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social.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737&s=5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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