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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環境部補助電動大客車營運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環境部

【內容簡介】

・環境部為擴大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鼓勵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將運輸工具轉換為電動大客車,特提供營運補助。本補助針對自 2023/01/01 起營運的全新甲類或乙類電動大客車,每車每年最高補助 40 萬元,總計最高 160 萬元,補助期間最長 4 年。客運業者需在車輛正式營運滿一年後,檢具相關文件向各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核轉環境部審查通過後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公路汽車客運業或市區汽車客運業;所屬電動大客車自 2023/01/01 起營運;所屬電動大客車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全新甲類或乙類大客車
・不可申請:所屬電動大客車曾領取環境部電動大客車車體補助
・每車每年補助金額:上限 400,000 元,並以補助 4 年為限
・每車補助金額合計:上限 1,600,000 元
・營運里程補助:依實際營運里程與補助費率核算,每車每年單一項目上限 300,000 元
・載客人次補助:依實際使用電子票證搭乘人次及投現搭乘人次與補助費率核算,每車每年單一項目上限 300,000 元
・補助費率:依各公路主管機關審查之營運里程及載客人次決定適用費率(詳見附件)
・申請方式:客運業者自車輛正式營運之日起,營運期滿一年後,得分年檢具文件向交通部公路局、直轄市及縣(市)公路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確認後核轉環境部審查
・注意事項:補助於環境部預算不足時,得不予補助並停止辦理。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有虛偽不實情事者,將撤銷補助並追回款項

【金額/折扣】

最高1,600,000元

【應備文件】

補助款核撥申請書、營運計畫書、營運里程統計表、載客人次統計表、補助款領據、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2)2311-7722|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滾動式,依各車輛營運滿一年後提出申請,無固定日曆期間。實際補助費率詳見附件,依地區及運量成長狀況而異。

資料來源:https://oaout.moenv.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7882&kw=%e9%9b%bb%e5%8b%95%e5%a4%a7%e5%ae%a2%e8%bb%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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