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推廣器官捐贈、預立醫療決定及安寧緩和醫療,民眾可透過線上或書面方式簽署相關意願書,並加註於健保卡。此計畫提供一項重要福利: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若本人或三親等內血親曾大愛捐贈器官,或目前正在等待器官移植者,將有優先獲得大愛捐贈器官的機會。這項政策旨在鼓勵民眾表達器官捐贈意願,同時為捐贈者家屬及等待移植者提供實質的優先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曾經大愛器官捐贈;目前在等待器官移植
・優先器官移植機會: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曾大愛器官捐贈者,或目前在等待器官移植者,將有優先獲得大愛捐贈器官的機會
・器官捐贈意願登錄:民眾可線上簽署或至指定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並加註於健保卡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登錄:民眾可線上簽署
・預立醫療決定書簽署:民眾可線上簽署
・申請方式:線上簽署、至全國各醫院、衛生所、戶政事務所、監理單位及健保署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
・注意事項:健保卡可加註器官捐贈意願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戶籍謄本 (用於申請優先器官移植機會)、器官捐贈同意書、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預立醫療決定書
電話:網站服務電話:02-23933298;安寧服務電話:02-28081585;器捐服務電話:02-23582088;病人自主權利法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08-545;董安寧免費諮詢專線:0800-220-927;器官捐贈移植登錄諮詢專線:0800-888-067|地址:100013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
頁面為衛生福利部推廣器官捐贈、預立醫療決定及安寧緩和醫療的資訊系統。主要福利為依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提供的優先器官移植機會。附件中的PDF文件詳細列出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的臨床條件,此為醫療定義而非直接的福利申請條件,故未納入對象欄位。
資料來源:https://hpcod.mohw.gov.tw/HospWeb/RWD/PageType/organ/introductio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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