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與看護費用補助。設籍嘉義市的民眾,若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可申請醫療費用補助(年滿 18 歲以上)或看護費用補助(年齡 65 歲以下),亦可同時申請兩項。補助金額將依家庭經濟狀況及實際支出費用,經審核後按比例核定。申請時需備妥診斷證明書、醫療收據、看護證明及相關證件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設籍嘉義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不可申請:以虛偽不實資料接受補助者
・傷病醫療費用補助:對象需年滿 18 歲(含)以上,補助比例依審核結果核定
・看護費用補助:對象需年齡 65 歲(含)以下,補助比例依審核結果核定
・申請方式:請填寫申請查定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送件辦理
・注意事項:申請人需實際設籍嘉義市,如經查明以虛偽不實接受補助者,願無條件繳回補助款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正本)、專人看護證明、看護費用收據及原始收據(看護公司或個人)、看護員證件(身分證、技術證)、其他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僅說明依審核結果及比例核定。申請方式未提供具體送件地址或線上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