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傷病醫療與看護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設籍嘉義市的經濟弱勢家庭因疾病或受傷所產生的醫療及看護負擔。申請人需為列冊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依據申請項目(醫療或看護)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申請時需檢附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看護證明及相關證件等文件,經審核通過後可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嘉義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傷病醫療費用補助:申請對象需為 18 歲(含)以上,金額未列
・傷病看護費用補助:申請對象需為 65 歲(含)以下,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查定表並提交
・注意事項:如經查明以虛偽不實接受補助者,須無條件繳回補助款並負一切法律責任
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 (正本)、專人看護證明、看護費用收據及原始收據 (看護公司或個人)、看護員證件 (身分證、技術證)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及明確申請期間。頁面為申請查定表,實際補助辦法可能需參考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