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針對列冊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提供年度傷病醫療與看護費用補助。這項福利旨在減輕符合資格的市民因疾病或傷勢所需的醫療及專人看護負擔。申請人需實際設籍嘉義市,並根據其需求申請醫療費用補助(適用於年滿 18 歲(含)以上者)或看護費用補助(適用於年齡 65 歲(含)以下者),亦可同時申請兩者。申請時需檢附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正本,以及專人看護證明與相關費用收據等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設籍嘉義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醫療費用補助:適用於年滿 18 歲(含)以上者
・看護費用補助:適用於年齡 65 歲(含)以下者
・醫療及看護費用補助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查定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申請人需實際設籍本市,提供資料如有虛偽不實,願無條件繳回補助款並負法律責任
診斷證明書、醫療費收據(正本)、專人看護證明、看護費用收據及原始收據(看護公司或個人)、看護員證件(身分證、技術證)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主辦單位。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各項補助的具體金額或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