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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內政部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

居住生活 臺中市

【主辦單位】

內政部

【內容簡介】

・內政部為推廣無障礙住宅,鼓勵住宅起造人及所有權人提升住宅無障礙性能,針對原有住宅的共用部分提供改善無障礙設施及增設昇降設備的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及高齡者營造友善、健康及安全的居住空間。申請人可依據改善項目獲得最高達 2,160,000 元的工程費用補助,補助比例為所需工程費用的 45 %。申請者需洽各地方政府受理單位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住宅起造人或所有權人;改善原有住宅之無障礙設施;改善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無障礙設施
・補助五層以下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及增設昇降設備:補助所需工程費用 45 %,上限 2,160,000 元
・補助原有住宅公寓大廈共用部分改善無障礙設施:補助所需工程費用 45 %,上限 360,000 元
・申請方式:請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
・注意事項:民眾自行負擔 55 %的工程費用

【金額/折扣】

最高2,160,000元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頁面內容提及 113 年度補助措施,但附件有 112 年度和 114 年度計畫細節。項目抽取以 113 年度網頁內容為主,金額比例則參考 112 年度附件。各縣市受理單位聯絡資訊詳見附件「114年受理單位.pdf」。

資料來源:https://pip.moi.gov.tw/V3/J/SCRJ010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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