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為協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就學貸款服務。本貸款主要針對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的學生,依家庭前一年年所得總額提供不同利息補貼方案。貸款項目涵蓋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海外研修費、生活費及電腦網路通訊使用費等。學生需透過校務系統及台北富邦銀行線上專區完成申請,並依規定辦理對保及繳交文件至學校。撥款時間為每學期末,匯入學生郵局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就讀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台北市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或經臺北市政府核定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無信用不良紀錄;申請學生為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一人或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申請學生為已成年者,由適當之成年人一人擔任保證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家庭前一年年收入總額為 120 萬元以下;家庭前一年年收入總額介於 120 萬 ~ 148 萬元,且手足/子女共 2 名(含)以上;家庭前一年年收入總額為 148 萬元以上,且手足/子女共 2 名(含)以上
・不可申請:受領公費之公費生;已獲得政府主辦之其他無息助學貸款者;家庭前一年年收入總額介於 120 萬 ~ 148 萬元,且無手足/子女者;家庭前一年年收入總額為 148 萬元以上,且手足/子女共 1 名者;自 114-2 學期起停止受理因疫情影響之生活費增貸申請;先前申貸的就學貸款有逾期繳納情事或其他貸款有催呆紀錄者
・學雜費:實際繳納金額
・實習費:實際繳納金額
・書籍費:高級中等學校每生每學期 1,000 元;專科以上學校每生每學期 3,000 元
・住宿費:該校住校宿舍費,校外住宿學生以該校住��宿舍費最高者為基準
・學生團體保險費:實際繳納金額
・海外研修費:每生每年上限 440,000 元
・生活費: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上限 40,000 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生每學期上限 20,000 元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實際繳納金額
・利息補貼:家庭年所得總額 120 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免付利息;家庭年所得總額介於 120 萬 ~ 148 萬元,且手足/子女共 2 名(含)以上者,在學期間免付利息;家庭年所得總額 148 萬元以上,且手足/子女共 3 名(含)以上者,在學期間免付利息
・申請方式:登入校務系統完成資料登錄並列印繳費單;前往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服務專區」註冊或登入線上填寫申請書、上傳貸款項目繳費單;前往富邦指定分行辦理對保(首次申請可採新戶線上簽約,第二次以後可採線上續貸);將各項單據親自或掛號郵寄至學校辦理單位
・重要時間點:撥款時間為第 1 學期 12 月下旬,第 2 學期 5 月下旬
・注意事項: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請先完成減免再辦就貸;研究生、延修生及師培生請謹慎預估學分費避免溢貸;對保手續費每次 100 元(線上續貸免收);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 148 萬元,且手足/子女共 1 名者,需自付全額利息;線上簽約需符合借款人、法定代理人及連帶保證人為台北富邦銀行客戶或有任一間他行臨櫃開立之存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