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教育部為鼓勵我國優秀學生參與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的「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特別設置「教育部歐盟獎學金」。這項獎學金提供每名獲獎學生 12,000 歐元,為期 1 年。申請對象為已向歐盟計畫提出申請,並名列備取名單的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申請人需先向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登記,再備齊相關文件寄送至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進行資格審查與面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符合 2018-2019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規定之資格;名列本部公告本獎學金初選入選名單;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學校院系所畢業,或在國外政府權責機關認可之大學校院系所畢業(或應屆畢業)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已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檢送初選登記表,而未及列於本部初選入選名單中,但能自行提出已獲申請學程備取通知書之證明文件者(須以切結方式暫准面試,惟日後經查證未列入備取名單,則面試成績無效)
・不可申請:獲歐盟「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正取者;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 4 年以上者;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提供之 2 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者(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經查明所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不合申請資格者
・歐盟獎學金:12,000 歐元,1 年,名額 8 ~ 10 名
・申請方式:初選登記應於 2018/05/31 前檢送初選登記表及獎學金備取通知書,以電傳或電郵向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登記。經公告為初選入選學生,應於 2018/07/06 前以掛號寄送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海外留學科(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 107 年教育部歐盟獎學金」。
・重要時間點:公告初選名單 2018/06/29 前;面試時間 2018/07/25 前寄送面試通知單,2018 年 8 月上旬辦理面試;公布獲獎名單 2018/08/22 前;獲獎學生須於 2018/12/31 前自行辦理入學申請;獲獎學生抵達國外大學入學後 40 日內,檢附文件向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辦理報到;獲獎學生於報到後第 8 個月,檢附文件向我國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辦理獎學金申領
・注意事項:寄送初選登記表後,須收到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教育組回復之確認收到信件才算完成初選登記。獎學金將由本部逕核撥至獲獎生指定國內或國外銀行歐元帳戶(帳戶存入款手續費由獲獎生支付,本部支付匯出郵電手續費)。放棄獎學金資格者,請於 2018/10/31 前填妥「教育部歐盟獎學金放棄聲明書」辦理。
申請:2018/05/31 ~ 2018/07/06;活動:2018-2019 學年
報名表(附件 2),貼妥最近 2 個月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 1 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者應出具 2018 年 7 月 31 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學士班成績單影本、相關經歷資料及個人傑出表現(含獲獎及表揚紀錄)、研修計畫書(英文撰寫,2,000 字內)、相關外國語言能力證明、其他申請 2018-2019 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所繳交之文件影本全份
電話:(02)7736-5739|地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
頁面內容為 107 年度(2018 年)的簡章,已過期。實際申請流程涉及先向歐盟計畫申請,再向我國駐歐盟代表處登記,最後向教育部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