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開放 113 學年度獎學金申請。欲申請的學生需至基金會網站下載相關表格,填寫並備妥文件後,於各校截止日前送交就讀學校初審。學校審核通過後,需加蓋印信並以公文函送申請案至基金會,同時將申請清單電子檔傳送至指定信箱。申請期間為 2024/09/01 至 2024/09/30,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申請方式:請至本網「表格下載」下載申請相關資料,填寫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於各校截止日前檢送就讀(或畢業、轉出)學校獎學金受理單位初審。學校審核申請案、於申請表加蓋學校印信後,以公文函送本會,並請學校將彙整後申請清單之電子檔傳送至 dsfmoe@mail.moe.gov.tw
・注意事項:請學校於 2024/09/30(星期一)前備文函送,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如有其他疑義,請詳參表格下載之「申請及領取獎學金常見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