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每年辦理獎學金申請,鼓勵學生積極向學。本年度(114學年度)開放多項獎學金申請,包含由「財團法人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捐助的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1)、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2)及護理人才獎助學金(C3)。申請對象涵蓋碩博士生、大專院校生及高中職生,需具備學業及德行成績標準,部分獎學金要求志工服務時數或清寒證明。申請期間為 2025/08/14 至 2025/09/30,學生需透過就讀學校提交申請文件,經學校初審後函送基金會審核。得獎名單將公告於基金會網站,獎學金由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辦理撥付。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生全學年度德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學生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應在 80 分以上(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得為 70 分以上);學生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 70 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者,需由學校師長於申請表書寫品德表現評語;無體育成績等第者,需於申請表註明原因;技職(藝)類科學生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或三個國家以上之國際性比賽前三名,且全學年度德行、學業、體育成績均在 60 分以上者,亦可申請;申請「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1)」者,需領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或經地方行政機關、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證明文件,並於 2024/09/01 ~ 2025/08/31 期間,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 60 小時以上(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申請「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2)」者,需於 2024/09/01 ~ 2025/08/31 期間,於國內慈善、社會福利等非營利團體志工服務時數達 120 小時以上(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申請「護理人才獎助學金(C3)」者,需為國內大專校院(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在校學生(限本國籍,含學士後護理科系),學業及德行平均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無任何不及格科目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護理人才獎助學金(C3)」者,符合中低、低收入戶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經濟弱勢條件者優先錄取
・不可申請:公費(軍費)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分班學生;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
・清寒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1):碩博士生每名 40,000 元,大專院校生每名 32,000 元,高中職生每名 25,000 元
・未來主人翁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C2):碩博士生每名 36,000 元,大專院校生每名 30,000 元,高中職生每名 22,000 元
・護理人才獎助學金(C3):國內大專校院(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在校學生每名 15,000 元
・申請方式:學生需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初審通過後函送本會。申請感恩基金會獎學金者,請填附件11、12申請表,學校email附件13送件清單
・重要時間點:得獎名單公告於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網站。獎學金頒發由財團法人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辦理付款
・注意事項:每位學生最多得申請 2 項獎學金,最多以獲配 1 項獎學金為限。學校應遴選最優學生,未指定學校分配名額之項目,學校應初審遴選最優三名適當學生。申請文件缺漏,經通知逾期未補正者,視為無效申請。已依其他規定領取與本作業規定同性質申領資格之獎學金者,不得重複申領。資訊不公開聲明書為選附,若不同意公開姓名,本會將以隱名式辦理,惟捐助/受贈金額仍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