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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團體保險

醫療健康 臺中市

【主辦單位】

國立中興大學

【內容簡介】

・國立中興大學為協助在學學生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的醫療需求,提供學生團體保險。凡具本校學籍並繳納保險費的學生皆可參加,保險期間為每年 8 月 1 日至翌年 7 月 31 日。保險涵蓋住院、手術、意外傷害門診治療、失能、死亡、重大疾病及嚴重燒燙傷等項目。針對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子女、以及原住民學生,學校將依教育部規定提供最高金額的保險費補助,分上下學期撥付。學生若遭遇事故需申請理賠,應備妥相關文件並於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向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立中興大學在學學生(含實習教師);已繳納學生團體保險費
・不可申請:選擇不參加本保險並簽署切結書者(未成年者須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未於期限內繳納保險費者(休學或延畢生)
・學生團體保險:涵蓋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的死亡、殘廢、受傷治療、住院、手術、門診治療(不含疾病門診)、重大疾病及嚴重燒燙傷
・保險金額:依本校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書所訂金額為準,頁面未列具體金額
・保險費補助(免繳學雜費之學生):依教育部規定之最高金額補助,分上下學期撥付
・保險費補助(具原住民身分學生):依教育部規定之最高金額補助,分上下學期撥付
・申請方式:備妥申請文件後,送交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或委託他人辦理
・休學或延畢生若欲參加本保險,應於休學期間每學期 2 月或 9 月(配合註冊行事曆)繼續交付保險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自願放棄保險;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可提出理賠申請

【期間】

每年 08/01 ~ 07/31

【應備文件】

保險理賠申請書、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骨折 X 光片、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個人資料保護同意書、失能診斷證明書、生存證明、檢查報告或病理報告、死亡證明書或其他相關證明、除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資料比對同意書

【聯絡方式】

電話:04-22871084|地址:402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 145 號 惠蓀堂 2 樓

【注意事項】

頁面及附件未列出學生團體保險的具體保險金額,僅說明依契約書所訂。保險申請期間為每學期註冊時繳費,無明確日期範圍。

資料來源:https://www.osa.nchu.edu.tw/osa/en/laa/insur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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