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水質保護司
・環境部水質保護司為推動水污染防治技術研究發展,鼓勵事業廢水處理技術轉型,特別推出「114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本計畫旨在助攻產業減碳、資源循環,提升國內事業廢水處理技術。補助對象為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以及具研究發展能力的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計畫分為創新研發型與技術精進及運用型,每案最高可獲 200 萬元至 500 萬元補助,執行期程為 1 年。申請單位需於 2024/11/30 前透過線上系統填報資料並上傳檔案。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不可申請:同一計畫主持人僅得申請 1 項計畫;同一計畫主持人於同一時間(計畫執行期重疊達 4 個月以上者)接受環境部水質保護司之勞務案、專案研究案及補助案至多 2 項;同一計畫主持人承接政府委託計畫及研究計畫之總金額不超過 2,000 萬元;計畫協同主持人同一期間以參與執行 4 項計畫為限;專案主持人及協同主持人執行期間不得擔任本專案之審查委員;同一計畫向本部及其他機構單位申請補助時,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以同一專案向本部及其他機構單位申請自籌款時,同一細項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創新研發型計畫:每案上限 200 萬元,執行期程 1 年
・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每案上限 500 萬元,執行期程 1 年
・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如行政管理費等(依實際需求核實編列)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於「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系統」(https://wptsys.moenv.gov.tw/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請帳號並填報資料與上傳檔案
・重要時間點:預計 2024/12/01 ~ 2025/01/31 完成初審;預計 2025/02/01 前完成簽約
・注意事項:補助金額不含自籌(配合)款;申請書、證明文件及計畫書提出後,申請單位不得要求退還;若有文件或資料不齊者,可補件一次,申請單位應於接獲本部通知起 7 日內提交補正資料,逾期視為資料不全,不予受理;計畫執行期間若需變更主持人、工作項目或其他計畫書所載事項,應於變更前敘明理由及內容,最遲於 2025/11/20 前報請同意;計畫完成期限非經本部同意不得展延,最遲應於 2025/11/20 前述明延長時間(最多不得超過 3 個月為原則)、理由及經費,報請本部同意;補助之計畫,其創新或研究發展成果歸受補助單位所有;每年編列補助預算 2,000 萬元
最高500萬元
2024/11/30 前完成申請
申請書、自評表、證明文件、計畫書、合作協議書(若申請單位與企業合作)、其他相關文件(統一合併單一 PDF 檔)
電話:申請流程相關問題:886-2-23117722 #2822;系統操作相關問題:886-2-27788500 #331
文案標題為「114年度」計畫,但申請截止日期「113年11月30日」早於文件發布日期「114年11月8日」,申請期間已過。實際補助內容在附件,頁面未提供。
資料來源:https://service.moenv.gov.tw/File/get/4802AAA938079A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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