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各鄉鎮公所
・金門縣各鄉鎮公所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的育兒負擔,並提供懷孕滿 20 週以上遭遇死胎、自然流產或人工流產的婦女支持。符合資格的民眾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領據、戶籍證明文件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等資料,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若為死胎或流產情況,需額外檢附醫院證明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金門縣各鄉鎮;列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產婦及嬰兒;婦女懷孕滿 20 週以上有死胎、自然流產或符合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之人工流產者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低收入戶)
・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 (中低收入戶)
・懷孕滿 20 週以上死胎、自然流產或人工流產補助 (低收入戶)
・懷孕滿 20 週以上死胎、自然流產或人工流產補助 (中低收入戶)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土地銀行優先)、領據、醫院證明書 (死胎、流產需檢附)、戶籍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
文案未列出具體補助金額。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僅為申請表上的日期欄位,無明確起訖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