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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身心障礙者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補助

醫療健康 基隆市

【主辦單位】

基隆市政府

【內容簡介】

・基隆市政府為落實身心障礙者社區化照顧政策,提供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以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這項服務主要針對設籍或實際居住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及其家庭照顧者。符合資格的家庭照顧者可向服務單位申請,服務內容包含陪伴、膳食協助、簡易身體照顧及臨時性陪同就醫等。補助標準依身心障礙者的狀況及家庭經濟條件而異,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獲全額補助,其他則依比例補助服務時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或實際居住基隆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照顧者;家庭照顧者未接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喘息服務;家庭照顧者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同一時段未接受日間及住宿式照顧服務或居家照顧服務;未聘僱看護(傭)(但符合身心障礙者家庭照顧者服務辦法第九條之一規定者,不在此限);經需求評估確有臨時或短期照顧服務之需要
・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內容包含陪伴、膳食協助(臨時照顧僅提供餵食協助;短期照顧提供餵食協助、烹飪協助或代購外食)、簡易身體照顧服務(如如廁、換尿布、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個人清潔等)、臨時性之陪同就醫、其他符合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精神之項目
・服務時數補助(已就學、就業、安置於機構或有使用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日間托育機構、日間照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居家服務、生活重建、個人助理支持服務等身心障礙者):每人每年上限 192 小時
・服務時數補助(前款以外之身心障礙者):每人每年上限 300 小時
・服務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者):全額補助
・服務費用補助(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用者):補助 95 %
・服務費用補助(未具前二款資格者):補助 84 %
・申請方式:向服務單位提出申請,申請受理地點為基隆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服務時數用罄者,得自費接受服務

【應備文件】

申請書、受照顧者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身分證影本或最近三月內請領之戶籍謄本、未設籍本市者應提出實際居住本市之相關證明文件

【注意事項】

文案為修正對照表,已依「修正規定」欄位內容進行抽取。頁面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或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exlaw.klcg.gov.tw/Download.ashx?FileID=13896&id=GL000175&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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