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喪葬救助金,旨在協助設籍臺南市的市民,若戶內人口死亡且家庭無力負擔殮葬費用,可申請此項補助。每案核發金額介於 10,000 元至 20,000 元之間。申請人需在親屬死亡後三個月內,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政)課提出申請,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南市;戶內人口死亡無力殮葬
・不可申請:同一事由之救助,三個月內不得重覆申請
・喪葬救助金: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
・申請方式:備妥文件後,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政)課提出申請
最高20,000元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殮葬相關費用收據或估價單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私章、臺南市急難救助申請表
電話:06-2991111#8734|地址:70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永華市政中心)
申請期間為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非固定計畫期間。
資料來源:https://sab.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1392&s=437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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