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公告修正「臺南市政府辦理六十五歲以上中度及輕度身心障礙者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此項補助主要針對設籍臺南市、年滿 65 歲以上且具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身份的市民,提供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的補助。本公告僅說明作業要點之修正與生效日期,詳細的補助項目、金額、申請資格及申請方式等具體資訊,需查閱該作業要點的完整內容。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含)以上;具中度或輕度身心障礙者身份
・注意事項:詳細補助內容、申請資格、項目、金額及申請方式等資訊,需查閱該作業要點全文
2025/09/09 起(無公告截止)
實際補助內容、金額、應備文件及詳細申請辦法等資訊在附件「臺南市政府辦理六十五歲以上中度及輕度身心障礙者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作業要點」中,但附件內文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