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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臺南市未滿2歲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補助

教育文化 臺南市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內容簡介】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未滿 2 歲兒童的托育準公共化服務補助,旨在減輕家庭托育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將幼兒送托至與政府簽約合作的私立托嬰中心、居家托育人員、公共托育家園或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的家庭。補助金額依家庭收入狀況及托育機構類型而異,每月最高可達 17,000 元,並針對第二名及第三名以上子女提供額外加發。申請家庭需確保未重複領取育兒津貼,並於幼兒送托後 15 日內備齊相關文件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未滿 2 歲;未重複領取育兒津貼;幼兒送托與政府簽約合作之私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及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者
・送至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一般戶):每名每月 13,000 元
・送至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中低收入戶):每名每月 15,000 元
・送至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名每月 17,000 元
・送托公共托育家園或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一般戶):每名每月 7,000 元
・送托公共托育家園或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中低收入戶):每名每月 9,000 元
・送托公共托育家園或公設民營托嬰中心(低收入戶及弱勢家庭):每名每月 11,000 元
・第 2 名子女加發:每月 1,000 元
・第 3 名以上子女加發:每月 2,000 元
・申請方式:幼兒送托 15 日內備齊文件,向幼兒送托之家園、公托或托嬰中心,或本市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領取軍保、公保、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可同時領取本補助。補助金額採核實支付,若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請領金額,則依實際支付費用核實補助。弱勢家庭包含發展遲緩、身障兒童、特境家庭。

【金額/折扣】

最高17,000元

【期間】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申報表、幼兒及其父母(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托育契約書、郵局存摺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發展遲緩證明或身障手冊等)、前第 1、2 名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文件(此項無則免附)

【聯絡方式】

電話:(06) 2991111 轉分機 5905 ~ 5913|地址: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7樓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即日起,無明確截止日期。補助金額自 2024/01 起提高。頁面提供多個分機號碼,依托育類型及服務區域而異。

資料來源:https://childcare.tainan.gov.tw/Assitance?n=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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