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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臺灣租稅及研發補助優惠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9-12-31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內容簡介】

・這項福利由經濟部提供,旨在鼓勵國內外企業及專業人士投資臺灣,並促進產業發展。福利內容包含多項租稅優惠與研發補助,例如企業研發支出可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特定產業投資享有稅額抵減、進口自用機械設備免關稅,以及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提供所得稅減免。此外,在特定園區設廠的企業可享進口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豁免,並鼓勵企業將未分配盈餘用於實質投資。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企業研發支出抵減:公司;進口機械免關稅:當地製造商無法生產的進口機械;特定產業投資抵減:投資金額介於 1,000,000 元至 2,000,000,000 元的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公司員工,取得股票補償總額低於 5,000,000 元,並持續任職至少 2 年;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所得稅減免:符合資格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所得總額超過 3,000,000 元;特定園區設廠優惠:在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設廠的公司;未分配盈餘再投資:將未分配盈餘用於實質投資的公司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 %
・研發支出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年度最高可抵減 15 %,或分 3 年抵減最高 10 %
・進口機械免關稅:當地製造商無法生產的進口機械可享免關稅待遇
・特定產業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金額介於 1,000,000 元至 2,000,000,000 元,可選擇當年度抵減投資金額的 5 %,或分 3 年抵減投資金額的 3 %,總抵減金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的 30 %
・員工認股權憑證所得稅優惠:取得股票補償總額低於 5,000,000 元,並持續任職至少 2 年的員工,可選擇以取得股票時或出售股票時的市價較低者課稅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所得稅減免:所得總額超過 3,000,000 元的部分可享 50 % 所得稅減免
・特定園區設廠稅務豁免:在加工出口區、科學工業園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設廠的公司,進口自用機械設備、原料、燃料、材料及半成品可享進口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豁免
・未分配盈餘再投資優惠:公司將未分配盈餘用於實質投資時,該金額可不計入營利事業所得稅計算
・研發補助:「全球創新夥伴關係計畫」及「臺灣產業創新平台計畫」(頁面未提供具體補助金額或內容)
・申請方式:請洽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或投資臺灣事務所服務中心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00,000元

【期間】

2025/01/01 ~ 2029/12/31

【聯絡方式】

電話:+886-2-2311-2031|地址:1F., No. 82, Aiguo E. Rd., Zhongzheng Dist., Taipei City 100031 , Taiwan(R.O.C)

【注意事項】

頁面主要介紹投資臺灣的租稅優惠及研發補助政策,未提供具體的申請辦法或詳細的補助內容,僅列出政策方向及部分優惠細節。研發補助項目僅列出計畫名稱,無具體補助內容。

資料來源:https://investtaiwan.nat.gov.tw/showIndInfo?guid=10&lang=eng&menuN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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