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為提升社區多元預防性照顧服務資源,針對辦理「長青學苑」課程的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財團法人基金會及立案社會福利團體提供獎助。此方案旨在鼓勵各單位開設健康促進、預防保健、性別平等、數位應用等多元課程,每班最高可獲得 60,000 元的訓練及活動費補助。申請單位需確保課程符合時數與學員人數規定,並於指定期間內提交計畫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財團法人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有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事項者;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辦理的每班課程達 24 小時以上,並滿 12 週;辦理的每班課程須收滿 20 位 65 歲以上老人;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訓練及活動費:每班最高獎助 60,000 元
・申請方式:採書面審查,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單位如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未主動表明身分關係者,主管機關可處 50,000 元以上 500,000 元以下罰鍰。實際獎助金額依當年申請班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