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2.0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旨在協助因失能或失智而需他人協助的市民及其家庭照顧者。服務對象涵蓋 65 歲以上老人、55 歲以上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以及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 2 級(含)以上即可申請。服務項目包含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以及喘息服務等四大類,補助額度依失能等級及家庭經濟狀況(低收、中低收、一般戶)而異,低收入戶可享全額補助。此外,亦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如個案服務、心理輔導、照顧技巧指導及情緒支持團體等,所有支持服務皆免費。市民可透過線上、長照專線 1966 或洽各區衛生所提出申請,以減輕照顧負擔並提升生活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居住於高雄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含)以上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含)以上老人;年滿 55 歲(含)以上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年滿 50 歲(含)以上失智症患者(需檢具身心障礙證明、醫師診斷書/意見書或臨床失智評分量表 CDR≧1 分等資料)
・不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之長照需要者,僅給付「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之 30 %,並限使用於專業服務(C碼)、到宅沐浴車服務(BA09)及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
・照顧服務及專業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至第 8 級,每月最高補助 10,020 元至 36,180 元
・交通接送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至第 8 級,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一般區)或 2,400 元(偏遠區)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依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至第 8 級,每 3 年最高補助 32,340 元至 48,510 元
・喘息服務:依長照需要等級第 4 級至第 8 級,每年最高補助 32,340 元至 48,510 元
・自付額:低收入戶 0 %;中低收入戶 5 % ~ 10 %;一般戶 16 % ~ 30 %
・個案服務:由家照專員提供個別化服務方案,包含訪視評估、媒合資源、問題諮詢(所有項目皆免費)
・志工關懷服務:志工提供電訪或家訪服務(所有項目皆免費)
・到宅照顧技巧指導:連結照顧實務指導員到府提供指導與諮詢(所有項目皆免費)
・個別心理輔導、諮商服務:連結臨床或諮商心理師、社工師提供服務(所有項目皆免費)
・情緒支持團體:提供家庭照顧者經驗分享、互相支持的活動(所有項目皆免費)
・長照知識或照顧相關訓練課程:提供照顧知能、社區照顧資源、照顧者壓力調適、照顧者友善職場與照顧不離職等課程(所有項目皆免費)
・安全看視及陪伴:家庭照顧者參加課程或活動期間,由志工提供被照顧者安全看視及陪伴服務(所有項目皆免費)
・就業媒合:媒合或轉介家庭照顧者工作機會(所有項目皆免費)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https://ltc.kchb.gov.tw/apply)、向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各區衛生所申請、長照專線 1966、住院期間洽醫院病房護理人員或出院準備服務組
・注意事項:交通接送服務所稱偏遠地區,係指桃源區、茂林區、那瑪夏區、六龜區、甲仙區、杉林區、田寮區等 7 區
最高48,510元
身心障礙證明(若為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醫師診斷書/意見書(若為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臨床失智評分量表(CDR≧1 分)等資料(若為 50 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電話:07-3223839|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漢口街137號
本頁面為居家照護手冊,詳細說明高雄市長期照顧服務2.0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內容,實際申請流程及所需文件需依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公告為準。年度 112 係依手冊印製日期 2023 年 10 月推估。
資料來源:https://caregiver.org.tw/%e7%85%a7%e9%a1%a7%e8%80%85%e6%9c%8d%e5%8b%99/caregiver_s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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