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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死亡喪葬慰問金及關懷金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針對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確診死亡者,提供每人 100,000 元的喪葬慰問金。此外,對於其他經通報確診死亡,且死亡證明書記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文字者,亦發給每人 100,000 元關懷金。申請人需為死亡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或祖父母,並依序檢附死亡證明書、存摺影本、領據及聲明書等文件,送至衛生福利部或透過地方衛政、社政主管機關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指揮中心發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死亡者(適用慰問金);經通報之確診者死亡,其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之死亡原因任一欄位記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文字(適用關懷金)
・不可申請:死亡證明書之死亡方式為意外死、自殺、他殺或不詳;死亡日距離確診研判日超過 60 日
・慰問金:每人 100,000 元
・關懷金:每人 100,000 元
・受領人順序: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當序受領人存在時,後順序者不得領受;同一順序有數人者,平均領受;直系血親卑親屬以親等近者為先)
・申請方式:檢附文件送至衛生福利部,或由直轄市、縣(市)衛政、社政主管機關彙送本部
・注意事項:受領人具特殊原因(如帳戶遭凍結、警示戶)者,本部得以匯票(掛號)方式寄送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應備文件】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正本、存摺封面影本(若以匯票受領,則免附)、領據正本、聲明書(格式如附件)、共同委任及聲明書(若受領人是第 1 順位配偶,則免附)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僅說明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附件內容包含領據和共同委任及聲明書的格式。

資料來源:https://www-ws.e-land.gov.tw/Download.ashx?u=LzAwMS8yMDE1eWlsYW4vMjU4L1JlbEZpbGUvMTAxNTgvMjU3OTczL2M0NGJkY2FmLTI4NzYtNGMwZC1hNmRkLTYzYmRlZDQwYWQwYi5wZGY%3d&n=5q275Lqh5Zaq6JGs5oWw5ZWP6YeR5Y%2bK6Zec5oe36YeR55m857Wm6KaB6bueLnBkZg%3d%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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