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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宜蘭縣婦女生育津貼及產檢交通費補助

綜合津貼 宜蘭縣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內容簡介】

・宜蘭縣政府為鼓勵生育並減輕家庭負擔,提供設籍宜蘭縣的婦女或其配偶生育津貼及產檢交通費補助。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每育一名新生兒可獲 20,000 元生育津貼,雙胞胎或多胞胎則依人數個別補助;每人每胎次另有 3,000 元產檢交通費。申請人須於新生兒出生後 6 個月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申請資格要求本人或配偶設籍宜蘭縣達一年以上,且新生兒出生後戶籍登記於宜蘭縣。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人或其配偶現設籍於宜蘭縣達 1 年以上(新生兒出生日起算前 1 年內無戶籍遷出宜蘭縣之情形;有遷出又遷入者,其期間應重新起算);新生兒出生後戶籍登記為宜蘭縣
・不可申請:逾新生兒出生日起算 6 個月期限始提出申請者
・生育津貼:每育一新生兒補助 20,000 元;新生兒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依新生兒人數個別補助,並以 1 次為限
・產檢交通費:每人每胎次補助 3,000 元
・申請方式:向宜蘭縣各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攜帶委託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與印章;婦女於生產後死亡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得檢附除戶相關資料,申請及領取補助;申請人有特殊情形,經宜蘭縣政府專案審核同意補助者,不受設籍及新生兒戶籍規定之限制

【金額/折扣】

最高20,000元

【期間】

申請:新生兒出生日起算 6 個月內;活動:2026/01/01 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國民身分證、印章、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1999 (縣內), 03-9251000 (縣外總機)|地址:宜蘭市縣政北路 1 號 (宜蘭縣政府)

【注意事項】

本福利的補助金額及申請期限依據 2026/01/01 施行之最新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https://glrslaw.e-land.gov.tw/LawContentSource.aspx?id=GL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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