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設籍宜蘭縣的家庭生育補助,包含生育津貼 20,000 元及產檢交通費 3,000 元。申請對象為產婦或其配偶設籍宜蘭縣達一年以上,且新生兒完成戶籍登記為宜蘭縣縣民。符合資格者,需於新生兒出生日起六個月內,備妥相關文件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款項將於一個月內撥入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產婦或其配偶之一方現設籍宜蘭縣達一年以上;完成新生兒戶籍出生登記為宜蘭縣縣民;新生兒出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生育津貼:20,000 元
・產檢交通費:3,000 元
・申請方式: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本案將於申請後 1 個月內撥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注意事項:承辦人:簡曉娟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