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或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的房東,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享有相關租稅優惠。房東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每屋每月最高可享 15,000 元的租金免稅額,超過部分還能再扣除 60 % 的必要費用。若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並經政府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同樣可享有每屋每月 15,000 元的免稅額。此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還額外提供公證費、保險費及修繕費補助,並可享有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多項減免與優惠措施,鼓勵房東有效運用閒置住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的房東;符合公益出租人資格的房東(將住宅出租給領有租金補貼的房客,並經政府認定)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免稅額:每屋每月最高 15,000 元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必要費用扣除:超過免稅額部分可再扣除 60 % 必要費用
・公益出租人租金免稅額:每屋每月最高 15,000 元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公證費補助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保險費補助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修繕費補助
・所得稅減免
・房屋稅減免
・地價稅減免
・申請方式:可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網「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專區」及「公益出租人專區」查詢,或撥打各地方政府 1999 市(縣)民服務專線洽詢
・注意事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包租」方案申報代號為「51R」,「代管」方案申報代號為「74S」;公益出租人申報代號為「74G」
最高15,000元
電話:02-8771-2625
資料來源:https://www.nlma.gov.tw/ch/titlelist/news/1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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