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於 113 學年度起推動為期 5 年的「學前特殊教育推動計畫」,旨在全面提升全國學前特殊教育品質,服務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的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庭。此計畫透過精進師資專業、推動融合教育、擴大教育機會、強化支持服務及行政效能等六大項目,引導地方政府挹注資源。具體福利包含補助身心障礙幼兒的就學費用及交通費,並提供獎助經費給招收身心障礙幼兒的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同時也補助公立幼兒園改善設施設備,以減輕家庭負擔並確保幼兒獲得適性教育。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齡介於 2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庭;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公立幼兒園;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與相關專業人員
・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就學費用
・補助身心障礙幼兒就學交通費
・獎助招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經費
・補助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殊教育專業知能
・補助私立教保服務機構進用專任合格學前特殊教育教師
・補助教保服務機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經費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改善公立幼兒園設施設備
・補助特殊教育巡迴輔導教師與相關專業人員赴偏遠或離島服務交通費
・注意事項:本計畫為期 5 年,自 113 學年度起實施,由教育部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推動
2024/08/01 ~ 2029/07/31
文案未列出各項補助的具體申請辦法、金額及詳細對象資格。實際補助內容需參考各地方政府依本計畫訂定的細部辦法。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special_education/planan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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