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全國教保資訊網提供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及學前特殊教育的詳細資訊。早期療育服務針對未滿 6 歲、發展顯著落後的兒童,整合社會福利、醫療等專業資源,提供療育、諮詢、轉介與照顧,協助其發揮最大潛能。學前特殊教育則透過鑑定、安置與輔導,確保身心障礙幼兒獲得適當教育服務,包括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的優先入園資格,並依需求安置於不同班型,以團隊合作方式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未滿 6 歲之兒童;經各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之幼兒
・早期療育服務:提供醫療復健、特殊教育及家庭支持等服務
・學前特殊教育服務:依幼兒需求安置於普通班、分散式資源班、集中式特教班或巡迴輔導班
・身心障礙幼兒優先入園:全國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提供優先入園
・申請方式:家長應依所在地當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規定,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鑑定
・注意事項:各縣市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置期程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申請期程通常早於幼兒園招生登記,部分縣市自前一年度 11 月起開跑,家長需留意當地政府公告
實際申請文件清單、詳細申請期程及各項服務細節,需參考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
資料來源:https://www.ece.moe.edu.tw/ch/special_education/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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