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提供「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本津貼依子女排序發放,第一名子女每月可領 5,000 元,第二名子女每月 6,000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 7,000 元。申請對象為符合年齡且未領取其他性質相同補助的幼兒家庭。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幼兒戶籍地的縣市公所提出申請,或透過線上系統辦理。經審核通過後,津貼將按月撥付至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年齡滿 2 歲以上未滿 5 歲,或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具中華民國國籍;申請人為幼兒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
・不可申請:幼兒滿 2 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補助;幼兒就讀公共化及準公共幼兒園;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第一名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5,000 元(自 2022/08/01 起)
・第二名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6,000 元(自 2022/08/01 起)
・第三名以上子女育兒津貼:每月 7,000 元(自 2022/08/01 起)
・申請方式:向幼兒戶籍地之縣(市)公所提出申請,或透過教育部全國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管理系統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重要時間點:審查結果將於次月月底前另以書面通知;經審核通過者,將於次月月底前發放至指定帳戶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主動向原核定機關申報(包含幼兒死亡或失蹤、戶籍遷移、領取其他相同性質補助、經出養或認領、親屬關係變動等);申請人應於未符合請領條件原因消滅時,重新提出申請;申請人如有居住地址異動情形,請務必主動通知原受理申請之機關
最高7,000元
申請:每年 12/31 前;活動:幼兒符合資格期間
申請表正本、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文案為作業要點數額表及申請表範本,實際補助內容已詳盡呈現。
資料來源:https://edu.law.moe.gov.tw/Download.ashx?FileID=215028&id=GL001909&typ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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