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提供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以及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旨在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符合資格的幼兒雙親或監護人,可依幼兒出生順序,每月領取 5,000 元至 7,000 元不等的補助。申請人需向幼兒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可選擇郵寄、親送或線上辦理。此補助不可與其他性質相同的政府津貼或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重複領取。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為我國籍;育兒津貼:幼兒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學齡未滿 5 歲;就學補助:幼兒學齡滿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特殊情況下得由實際照顧者申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雙親一方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 6 個月以上;雙親一方受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 1 年以上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且在執行中;非婚生子女之雙親,或雙親離婚而協議由其中一方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有家庭暴力或其他變故;幼兒之雙親雙方或監護人具前述情況或其他特殊情形致實際上未能照顧幼兒者,得由實際照顧幼兒且與幼兒共同居住之人提出舉證後申請,並由核定機關認定
・不可申請:幼兒滿 2 歲當月已領取衛生福利部發放之未滿 2 歲兒童育兒津貼,或該部發放之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補助;幼兒就讀平價教保服務機構(包含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及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公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2 歲至未滿 5 歲幼兒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幼兒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就學或津貼補助者
・第一名子女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每月 5,000 元
・第二名子女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每月 6,000 元
・第三名以上子女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每月 7,000 元
・申請方式:郵寄、親送或於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向幼兒戶籍地之核定機關提出
・重要時間點:地方政府應於受理申請之次月月底前,按月撥付育兒津貼及就學補助
・注意事項:申請人應於事實發生日起 30 日內主動向原核定機關申報幼兒死亡/失蹤、戶籍遷移、領有其他相同性質補助、經出養或認領、親屬關係變動等情事。領取育兒津貼應支用於幼兒之食、衣、住、行、教育、保育、休閒育樂及醫療保健等基本生活所需。領取就學補助應支用於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相關之所需。逾幼兒入國民小學始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線上申請網址:https://e-service.k12ea.gov.tw/
最高7,000元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申請表正本、申請人(雙親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及幼兒身分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幼兒本人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申請人一方為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影本、第二名或第三名以上子女相關證明文件(如無提供證明文件,以資訊系統查調之戶政資料為準)
電話:(02)7736-6666|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文案中關於所得稅率達 20% 以上及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排除條件,因其時間點已過(分別為 2022/12/31 前及 2019/08/01 ~ 2021/07/31),故未列入當前申請的排除條件。附件「下載使用手冊.pdf」為系統操作手冊,與福利內容無關。福利金額以 2022/08/01 起的最新標準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