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長照 3.0 是政府提供的長期照顧服務,旨在協助因年老、疾病或障礙而無法獨立生活的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與照顧。新制於 2026/01/01 上路,降低申請門檻,涵蓋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失智症患者、年輕中風者、癌末患者及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士等族群。服務內容包含居家照顧、護理、復健、日間照顧、交通接送、輔具租賃與居家無障礙改善,以及喘息服務等,依失能等級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並設有部分負擔比例,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因年老、疾病或障礙而無法獨立生活,生活自理能力受限或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經專業人員到府評估失能程度與生活照顧需求,並確認長照等級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65 歲以上(原住民身分者為 55 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全年齡失智症患者;年輕中風者;癌末患者;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籍專業人士或中階技術人力;家中同時有年滿 60 歲(含)以上的主要照顧者,與 35 歲(含)以上的身心障礙成員(雙老家庭)
・照顧與專業服務:依長照等級第 2 級每月最高補助 10,020 元 ~ 第 8 級每月最高補助 36,180 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 5 %,一般戶自付 16 %
・營養照護:3 次 4,500 元
・交通接送服務:依居住地縣市鄉鎮分類,每月最高補助 1,680 元 ~ 2,400 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 7 % ~ 10 %,一般戶自付 21 % ~ 30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每 3 年最高補助 40,000 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 10 %,一般戶自付 30 %
・喘息服務:依長照等級第 2 級每年最高補助 32,340 元 ~ 第 7 級每年最高補助 48,510 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 5 %,一般戶自付 16 %
・申請方式:撥打 1966 專線、聯繫所在地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由醫院「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協助、前往官方線上平台填寫申請表單
・重要時間點:申請後約 14 個工作天開始提供服務
・注意事項:聘僱外籍看護者仍可申請部分長照服務;身心障礙證明與長照失能等級評估標準不同,需經長照評估確認資格
最高48,510元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2026/01/01 起(無公告截止)
電話:1966 長照專線
頁面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發布的長照3.0資訊文章,主要介紹政府的長照服務內容與申請方式,唐氏症基金會為服務提供單位之一,非主要主辦單位。
資料來源:https://www.rocdown-syndrome.org.tw/news_detail/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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