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7-11-30

【主辦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內容簡介】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出「115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鼓勵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的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設計創新教學課程或社團輔導,帶領學生進入休閒農業場域進行實習、實作或駐村。此計畫旨在將專業知識導入農村,協助解決在地問題並促進創新發展,同時培養青年學子對休閒農業的認同與投入。每案總補助額度最高可達 400,000 元,分年度撥付,單一年度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全國公私立大學校院;由教師擔任計畫主持人提出申請;設計一套教學課程、專題討論或社團輔導;搭配可實行專業核心知識之休閒農業場域;帶領學生進入場域,進行實習、實作、專題設計或駐村等實踐課程
・不可申請:同一案件(計畫)已向其他機關(構)申請補助經費,且同一工項及其內容重複申請補助者;計畫主持人當年度申請本署及各分署相關領域計畫,擔任主持人計畫通過總數超過 2 件者;申請者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且未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揭露表者
・總補助額度:每案最高 400,000 元
・單一年度最高補助額度:每案 200,000 元
・補助經費:以執行該計畫相關之業務經費為原則,其中至休閒農業場域實習、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佔總補助經費 40 %以上
・申請方式:線上報名系統填寫資料並上傳文件 (網址:https://ruralup.ardswc.gov.tw/)
・第一年成果報告書及會計報告結算核銷:2026/12/15 前;第二年成果報告書及會計報告結算核銷:2027/11/13 前;提案執行期程不得少於 12 個月;第二年補助額度為暫列數,本署將監督考核第一年執行成效,保留調整第二年補助額度之權利;補助經費以執行該計畫相關之業務經費為原則;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悉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所列規定辦理;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各機關應撤銷該補助案件,並收回已撥付款項;計畫主持人近三年所執行及申請中之相關領域案件清單,同一案件如已向其他機關申請補助經費者,請一併敘明其經費來源;同一工項及其內容,不得重複申請補助;本計畫僅補助業務費,業務費項下之各二級用途別科目間須勻支者,除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推展費及雜支外,不論數額得由受補助單位自行核定;若資料造假並經查證屬實者,得取消參與徵選及後續補助資格;送審計畫內容中,全部或一部重要工項不得曾經出現在其他政府補助或委託案中;計畫執行過程之產出及最終成果,本署取得全部著作財產權,並得以無償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展示、公開發表等,以作為本署非政策性報導、展示及對外宣傳之用;本署保留隨時得終止或變更本次徵件審查、補助金額及審核資格等相關徵件內容之權利

【金額/折扣】

最高400,0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6/05/29 12:00;活動:2026/07/01 ~ 2027/11/30

【應備文件】

計畫申請表、計畫提案構想書、休閒農業場域合作同意書、有助審核通過之相關資料 (如無則免上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若屬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

【聯絡方式】

電話:049-2347345 陳先生|地址:54044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2:30 13:30 ~ 17:00

資料來源:https://ruralup.ardswc.gov.tw/solicitations/9b78ea66-6a79-4e6b-9463-69c59389604a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