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提升學術水準並促進學術交流,提供補助給在國內辦理學術推廣業務的全國性學術團體。符合資格的團體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且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教學研究人員需占五分之三以上。此外,申請團體需近五年內每年定期出版學術期刊,並在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或其他學術推廣活動。補助項目包含學術期刊出版經費及學術推廣活動費,實際補助金額將依申請機構自籌經費、其他補助、實際需求及本會年度預算等因素核定。申請採線上申辦方式,依本會公告期間提出。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以推展學術研究及促進教育發展為宗旨及任務,依人民團體法及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立案五年以上之全國性學術團體;定期辦理理監事改選,且其理監事成員中現任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之教學研究人員占五分之三以上;近五年內,每年均定期出版學術性期刊;近三年內曾主辦科普教育活動、學術研討會及其他學術推廣活動(如學術競賽、展覽及研習)
・不可申請:獲核定多年期計畫之申請機構,執行年度與公告徵求執行年度相同者;同一計畫已向本會及其他機構申請補助,且同一項目及金額重複申請補助
・學術期刊出版經費:含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
・學術推廣活動費:含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學術網站建置維護費用、國外學者專家來臺費用、無障礙措施或托兒服務經費
・補助金額:由本會參酌申請機構自籌經費、其他單位補助金額、實際需求及本會年度預算等核定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辦方式,計畫主持人應至本會網站線上製作文件後,將申請案線上傳送,經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申請機構每年度限申請一件計畫;獲核定多年期計畫之申請機構,執行年度與公告徵求執行年度相同者,不得再向本會提出申請。同一計畫向本會及其他機構申請補助時,應於計畫申請書內詳列申請本會及其他機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同一項目及金額不得重複申請補助。申請之活動凡經本會補助者,須於會場與印刷品(如海報、論文集、通告、手冊)中揭示、載明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或 Sponsored by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