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培育基礎科學、應用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優秀研究人才,鼓勵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執行研究計畫。本計畫提供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每月可領取 6,000 元,為期 8 個月,總計 48,000 元,並依研究計畫實際需求,最高補助 20,000 元的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此外,研究成果經評定為優良且具創意者,還有機會獲得 20,000 元的研究創作獎金及獎狀。申請學生須學業成績優良,並獲得符合資格的指導教授承諾指導,且需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申請案需經由學生所屬機構審核後,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已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學業成績優良;指導教授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申請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者,學生須獲得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二年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公私立專科學校五專制三年級以上或二專制一年級以上在學學生
・不可申請:碩士班及博士班研究生;指導教授曾指導學生執行本項研究計畫而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學生及指導教授相互間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研究助學金:每位學生每月 6,000 元,共 8 個月,總計 48,000 元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每一計畫最高補助 20,000 元
・研究創作獎:獲獎學生頒發獎金 20,000 元及獎狀一紙,指導教授頒發獎牌一座
・申請方式:學生及指導教授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線上製作文件,送至申請機構審核通過後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
・重要時間點:研究計畫審查作業自申請案截止收件之次日起四個月內完成並核定公布;學生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至遲須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完成線上繳交;獲獎人名單自研究成果報告繳交截止收件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並核定公布;申請機構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三個月內檢附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收支明細報告表一份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經費結報
・注意事項: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學生及指導教授資格及線上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研究計畫之構想、執行或成果呈現階段涉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者,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最高48,000元
每年 07/01 ~ 次年 02/28
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指導教授個人資料表(含近五年著作目錄)、學生歷年成績證明、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證明文件、就讀學校系主任同意書(若指導教授任職機構與學生就讀學校不同)
電話:(02)2737-7992|地址:10622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日期,僅說明「依本會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研究創作獎獲獎人數每年以 200 名為限。
資料來源:https://law.nst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14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