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為推廣其補助之研究成果,特別推出本專書計畫,鼓勵將豐碩的研究成果編成中文或外文學術、教學或大眾科普教育專書或電子書。此計畫旨在將學術研究落實應用於實際教學與科普教育。補助項目包含研究人力、設備費、國內外差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申請對象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構或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計畫主持人須曾執行該會補助之研究計畫,且成果具推廣價值並已獲邀編撰或簽訂出版契約。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機構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研究機構或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計畫主持人符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成果豐碩且有轉換、延伸推廣價值;計畫主持人已受邀編撰或已簽訂出版契約之專書或電子書;若計畫主持人為退休之教學、研究人員,其原任職機構須於申請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設備供其進行專書編寫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
・不可申請:計畫主持人同一期間內執行本項應用推廣計畫超過一件
・研究人力費用(不包括研究主持費及博士後研究)
・設備費
・其他費用(消耗性器材費、電腦使用費、繪圖費、照相費、製圖費、潤稿費、郵電費、國內差旅費、印刷費、文具紙張、資料檢索費等)
・國外差旅費(僅限編撰國際性學術專書或教科書者)
・管理費
・申請方式:由申請機構函送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
・重要時間點:審查期間自申請案截止收件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
・注意事項:計畫主持人執行本項計畫完畢後,應繳交所完成之應用專書或電子書
計畫申請書(應包括過去執行本會補助研究計畫之具體成果概述及重要性、應用專書或電子書之章節架構、推廣應用之對象及用途)、原計畫研究成果之完整報告、計畫主持人個人資料表、近五年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專書或技術報告抽印本或影本、受邀編撰或已簽訂出版契約之專書或電子書之具體證明文件
電話:(02)2737-7992|地址:10622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附件為系統操作手冊,與本補助內容無關。
資料來源:https://law.nstc.gov.tw/LawContent.aspx?id=FL03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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