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提供的法律扶助服務,旨在協助合法居住於臺灣的民眾,不論國籍,只要其法律案件有道理且經濟狀況符合一定標準,即可申請。這項服務特別針對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全戶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的家庭。申請人需先透過電話預約,攜帶相關文件親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遍布全台的 22 個分會辦理,經審查委員面談後決議是否准予扶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合法居住於臺灣(不分國籍,包含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扶助的法律案件要有道理;經濟狀況在一定額度以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全戶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
・法律扶助服務:提供法律案件協助,包含審查委員面談及決議是否准予扶助
・申請方式:請先電話預約,由申請人本人或委託熟悉案件事實的代理人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分會申請
・注意事項:委託代理人如為社工或非親屬,應攜帶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書;各分會開放申請時間不同,請先電話詢問並預約;建議申請前先來電與該會接洽,確認文件齊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