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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供設籍臺北市的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此補助旨在減輕失業家庭的教育負擔,針對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其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可依學校性質及學制獲得不同金額的補助。申請人須在指定期間內非自願離職,並填寫申請書、檢附相關文件,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項將直接撥入申請人帳戶。已領取其他學雜費減免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申請人須為失業勞工;申請人須符合 2025/04/01 ~ 2025/09/30 期間非自願離職;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
・不可申請:已獲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或已領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 17,500 元,且未繳回學校者;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或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 17,500 元者(須擇一請領)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 5,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 12,000 元
・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 13,600 元
・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 35,8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將補助款項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注意事項:補助款項限撥入申請人帳戶;申請人同意勞動局查詢本人及配偶所得資料;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不予退還;資料若有偽造不實或提供不正確資料,須繳回原領補助款並負法律責任;離婚無子女監護權但確實有獨自扶養在學子女之事實者,請勾選

【金額/折扣】

最高35,8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書、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注意事項】

此文件為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就學費用補助申請書。文案未明確列出申請書的收件截止日期,僅說明申請人非自願離職的期間。應備文件依申請書內容推斷。

資料來源:https://osa.ntua.edu.tw/userfiles/files/2-9%E8%87%BA%E5%8C%97%E5%B8%82%E5%A4%B1%E6%A5%AD%E5%8B%9E%E5%B7%A5%E5%AD%90%E5%A5%B3%E7%94%B3%E8%AB%8B%E6%9B%B8.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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