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推出「崇友實業獎學金」,旨在幫助有經濟需求或特殊境遇的學生。申請對象為具備良好學業及操行表現,且無不及格科目或小過以上紀錄的學生。獎學金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願服務、考取專業證照,並對未來有明確規劃。申請者需提供詳細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業成績、個人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承諾若獲獎將配合參與見面會。本獎學金不與其他具實習或就業義務性質的企業獎學金重複領取,確保資源有效分配。詳細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請參閱申請表內容。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學生;114學年上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及操行成績符合規定;無不及格科目;無小過以上紀錄;未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或就業等義務性質之企業獎學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清寒家庭;其他(需說明)
・不可申請:有不及格科目;有小過以上紀錄;已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或就業等義務性質之企業獎學金
・崇友實業獎學金:金額未載明
・申請方式:需將資料同步填入線上表單,並親自簽署同意書及附上簽名圖檔
・注意事項:需詳讀並遵守「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辦法」相關規定;若重複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性質獎學金,將自願放棄本會獎學金,經查獲將中止獎勵並全額歸還;需配合參加「崇友實業獎學金見面會」;同意授權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拍攝、使用、改做、修飾、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名字、聲音等,於見面會活動中所拍攝之作品;個人資料僅限於「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守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
身分證正反面、學生證正反面/在學證明(悠遊卡學生證須加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學校成績單(應包含修課名稱、各科成績、班排名百分比及操性成績)、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若無獎懲紀錄仍應附上證明)、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含完整記事,不接受發證日期超過三個月之戶口名簿)、戶籍內每一位家庭成員(含本人)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勿檢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低、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證明、本人或家人身心障礙證明、診斷證明書或重大傷病證明、其他有利審查之補充資料-師長推薦函(選繳文件)、其他有利審查之補充資料-獎狀、技能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外語檢定證書、各式證明(選繳文件)
文案未列出獎學金具體金額;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未提供明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