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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邦泰公司財報不實案投資人求償登記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1-05 已過期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內容簡介】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針對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0 年第 4 季至 2023 年第 4 季財務報告涉有不實,導致投資人受有損害一案,受理投資人團體求償登記。符合資格的投資人,包括在特定期間內買入或持有邦泰公司股票並受有損害者,可簽署授權文件並檢附身分證明,以掛號郵寄方式向投保中心辦理求償登記,爭取應得的賠償款項。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投資人因邦泰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於 2020 年第 4 季至 2023 年第 4 季對外公告之財務報告涉有不實而受有損害;授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民事團體求償訴訟或仲裁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善意買受人:於 2021 年 3 月 26 日(含)起至 2024 年 5 月 3 日(含)止期間,於市場買入邦泰公司股票,經扣除上開期間內賣出邦泰公司股票所獲利益後,仍受有損害者;善意持有人:於 2021 年 3 月 12 日(含)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含)曾委託出售(含成交)邦泰公司股票,且於 2025 年 7 月 28 日仍持有該公司股票,該等股票並於 2025 年 7 月 29 日(含)後始賣出而受有損害者
・不可申請:本次公告期間屆滿而登記求償之合格善意投資人數不滿 20 人者;參與或知悉不法行為及被不法行為人利用為人頭戶進行買賣者;已自行或已委託他人進行相關訴訟程序者;不同意本中心主張之求償金額計算方式者;提供之文件不符合求償資格或應提供之書件不全而未補件者
・投資人損害賠償:金額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計算結果而定,將自賠償款扣除必要費用後分配
・申請方式:請以掛號郵件或快遞方式,將完整書件寄至 105401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8 號 12 樓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邦泰公司財報不實案」收
・重要時間點:若需查詢相關求償登記資訊及是否符合求償登記資格,請於 2026 年 2 月 26 日後電洽
・注意事項:投資人毋需支付任何費用;如將來獲有賠償時,本中心將自賠償款扣除必要費用後,分配賠償款項。相關書件請勿使用廢紙列印、影印或以雙面列印、影印,所提供資料及書寫內容請盡量清晰可辨識,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裝訂即可,勿使用訂書針。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如有二人,須二人共同簽章,如有其中一人無法簽章,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或自行書寫聲明書正本乙份並簽章後檢附。個人身分資料若有異動,請即時主動通知本中心進行個人資料變更。案件進行中有通知投資人之必要時,本中心得透過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告,不另郵寄

【期間】

即日起至 2026/01/05

【應備文件】

已成年之自然人:新式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之自然人:含詳細記事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具有相同效力之證明文件(如電子戶籍謄本等)及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法定代理人如有二人,皆須提供)、公司法人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抄錄本正本、授權約定書:正本乙份、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正本乙份、訴訟及仲裁實施權授與書:正本二份、金融機構帳戶資料影本(非必填,但建議提供)

【聯絡方式】

電話:(02) 2712-8899|地址:105401 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 3 段 178 號 12 樓

資料來源:https://front.sfipc.org.tw/app/api/v1/complaint-cases/01KBH3H0CR4ADJFJADMSVSRY11/attachments/01KBH3FFDSNXDYJQZF51EQCFEY/file?language=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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